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090305-1

__ 國際訊息 __

國際刑事法院對蘇丹總統巴希爾簽發逮捕令/聯合國網站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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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國際刑事法院首次對一名現任國家元首發出逮捕令。
 法官指出,蘇丹政府有責任全面配合第一預審分庭的決定。法官同時敦促所有《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安理會成員國及其他國家全面配合執行逮捕令。

 國際刑事法院第一預審分庭 3 月 4 日做出決定︰同意檢察官提出的對蘇丹現任總統巴希爾簽發逮捕令的請求。這是國際刑事法院首次對一名現任國家元首發出逮捕令。

 第一預審分庭的三名法官決定,巴希爾將面臨 5 項危害人類罪和 2 項戰爭罪的指控。但法官同時指出,檢察官未能就巴希爾的滅絕種族罪指控提供合理的依據,因此法庭對此不予支持,但檢察官在未來仍可提交額外證據並要求在逮捕令中加入滅絕種族罪的指控。

 2003 年 3 月以來,蘇丹政府與蘇丹解放運動和蘇丹解放軍 (SLM/A) 、正義與平等運動 (JEM) 及其他武裝團體之間在達爾富爾地區存在著曠日持久的武裝衝突。

 第一預審分庭的法官指出,蘇丹總統巴希爾及其他政治和軍事領導人在 2003 年同意實施一項平叛行動計畫,核心內容之一就是對達爾富爾地區被認為與武裝團體有密切聯繫的平民進行襲擊。巴希爾做為蘇丹法律和事實上的總統和武裝部隊總司令,涉嫌對設計和實施平叛行動進行了協調,並動用對於國家各部門的控制力來確保行動的實施。

 法官指出,蘇丹政府有責任全面配合第一預審分庭的決定。法官同時敦促所有《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安理會成員國及其他國家全面配合執行逮捕令。

 蘇丹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並已表示不會理會國際刑事法院做出的這項裁決。非洲聯盟和阿拉伯聯盟國家一直在推動安理會援引《羅馬規約》第 16 條的規定,將國際刑事法院發出逮捕令的決定延遲執行。但英、法、美等國對此表示不贊成。

 安理會在 2005 年 3 月 31 日通過第 1593 號決議,決定將自 2002 年 7 月 1 日國際刑事法院成立以來蘇丹達爾富爾的局勢問題移交法院檢察官,並要求蘇丹政府和達爾富爾衝突其他各方根據決議與國際刑事法院和檢察官充分合作並提供任何必要援助。

 2008 年 7 月 14 日,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莫雷諾﹒奧坎波 (Luis Moreno-Ocampo) 向法院起訴巴希爾,指控他在達爾富爾地區犯有 10 項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並要求法院簽發逮捕令。

(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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