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101015-1

__ 國際訊息 __

台灣不設“紅燈區”更傾向於香港模式/林楠森,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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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質疑若不將合法性交易集中在特定紅燈區中,反而使得性交易產業開枝散葉地散佈在全台各地。

 台灣政府計劃開放性交易合法,其開放措施不打算採取荷蘭那種設立紅燈區的模式,而將類似香港允許小規模的合法賣淫。

 台灣內政部說性交易的除罪化是行政院的既定政策,其方向是賣淫與嫖娼者都不受到處罰,但拉皮條仍將列為非法行為。

 內政部最近一段時間召開多場公聽會與座談會,部長江宜樺說,學者專家都主張不宜開放大規模公司型態的性工作模式,但應容許個體戶或三到五人小型工作室的形態。

 據其規劃這種類似香港“一樓一鳳”的性交易者,其工作的地點不得在住宅區,學校,或是宗教寺廟的一定距離內。

受到質疑

 不過這樣的計劃即使執政黨的立委似乎也沒有太大信心,多名立法委員週四在立法院對江宜樺提出質疑。

 一種質疑若不將合法性交易集中在特定紅燈區中,反而使得性交易產業開枝散葉地散佈在全台各地。

 立委吳育昇以「全島皆娼」來形容此一可能的現象,他並質疑性交易者若在學校附近營業,當局在實際上將難以查獲。

 立委蔣孝嚴以最近台灣破獲了一起來自中國的應召女,到門禁森嚴的毫宅進行性交易為例,表示對開放「個體戶」性交易必須要慎重。

有待決定

 台灣在多年前廢除紅燈區公娼後,按法律規定賣淫是非法行為,但是各種方式與名義的性交易始終無法禁絕。

 若以目前法律仍禁止性交易的情況來說,全台各地的酒店,應召站,或網路上援交,都是人們並不陌生的現象。

 台灣內政部稱,專家的意見是性交易應「除罰化」,但不應將賣淫產業化或商品化。

 內政部表示將會對開放性交易進行民意調查,並將會邀請台灣的法務部,衛生署,勞委會等各單位提供意見,再由行政院的人權保障小組作出最後決定。

 就現在來說,當局對開放性交易的許多相關細節仍未確定,比如政府是否對賣淫的所得課稅,就是一個尚無答案的問題。

(2010/10/14)


副欄/Lim Bun-hoa (林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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